帝力,2025年4月10日 (TATOLI)–国家议会(PN)在周四举行的特别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政府提出的紧急请求,讨论第16/VI(2a)号法律提案,即对2021年12月2日第25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投票结果为36票赞成、19票反对、1票弃权,因此考虑到A委员会的意见,我将把该提案下放至委员会进行工作,以便对该法律的一般性内容提出意见,并按照程序推进,”国家议会议长玛丽亚·费尔南达·莱(Maria Fernanda Lay)在议会全体会议厅内表示。
通过这一决议,负责司法和宪法事务的A委员会将以紧急性质处理这一立法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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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塞尔吉奥·霍尔奈(Sergio Hornai)在发言中解释称,提出紧急请求是因为需要提交议会进行评估和决策。
政府带着重大考量提出这一提案,旨在审视现有法律,填补漏洞。通过这一举措,政府希望在适当的时间内为国家机构确立合法性和正当性,特别是宪法中定义的主权机构——法院。
“这些机构有权根据法律作出符合宪法的政治决策,因此我们提交议会的动机是有充分理由的。主要目标是对第25号法律进行调整或修订,这部法律我们已经通过,并对司法组织进行调整,以符合共和国总统的专属权限,同时为高级委员会以及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命提供合法性依据,”部长进一步阐述。
他表示,通过这一修订,《司法组织法》将有助于实现体系的和谐与规范化,赋予权力并确保合法性。
“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合作,进一步巩固结构性法律,确保所作决策严格遵守我们的宪法和结构性法律,赋予政治和法律合法性,让主权机构如法院能够顺利开展工作,”他补充道。
A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政府紧急请求的报告和意见,指出该请求符合程序要求,考虑到上诉法院现任院长的任期将于今年4月结束,紧急讨论该请求是必要的,并采纳了《司法组织法》。
反对党FRETILIN议员若阿金·多斯桑托斯(Joaquim dos Santos)表示,反对派不认为该请求属于紧急性质,因为过去22年间,共和国总统一直根据宪法要求履行职责。
“直到昨天和前天,政府才以紧急请求的形式向议会提交这一提案,但提案中包含的内容并不构成紧急情况。政府试图制定新规则来替代宪法的解释,而这一过程并非紧急性质,应按正常程序处理,而不是以紧急请求提出,”他辩称。
此外,他指出,提交议会的提案内容并非必要,尤其是一项过渡性条款不应仅适用于一次性情况。
“多年来,政府未准备相关法律提案请求议会通过新规则。现在却在需要结束任期的一两周内匆忙提交议会,要求以紧急请求形式通过,”他质疑道。
A委员会主席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Patrocínio dos Reis Fernandes)认为,该紧急请求是合理的,因为政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上诉法院院长的任期将在本月结束。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如果无法提供解决方案,当上诉法院院长任期结束时,将出现空缺,”他表示。
来自执政党CNRT的议员表示,应考虑这一问题,因为过去的任命由于2000年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UNTAET)的法规未明确规定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命程序而存在问题。
“因此,依据宪法规范,我们必须理解《司法组织法》目前仍然有效并具有优先性。该法律规定了任命上诉法院院长的机制和其他相关内容。由于上诉法院的人员数量尚未确定,我们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推进程序,为政府寻找解决方案提供路径,”他解释说。
部长认为,无论是否合适都可以讨论,但紧急时期的处理是有利的,以便通过并后续跟进。
此前在3月26日,部长会议通过了由总理凯·拉拉·沙纳纳·古斯芒(Kay Rala Xanana Gusmão)提交的法律提案,涉及对2021年12月21日第25号法律《司法组织法》的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旨在允许共和国总统继续任命上诉法院院长,直到最高法院成立,任期为四年。
记者:纳尔逊·德索萨(Nelson de Sousa)
编辑:朱莉娅·查塔琳娜(Julia Chat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