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3月22日 (TATOLI)- 菲律宾公民阿尔诺尔福·特维斯(Arnolfo Teves Jr.)对东帝汶的司法系统表示赞赏,特别是最高法院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KRDTL)作出的不将其引渡回菲律宾原籍国的决定。
“我首先感谢上帝,同时也对东帝汶的司法系统表示感激,因为东帝汶的司法系统非常公正,”阿尔诺尔福·特维斯周六在梅蒂奥特(Metiaut)的住所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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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他对菲律宾司法部长对东帝汶司法系统表示遗憾的态度感到不满,因为后者对不予引渡的决定提出了批评。
“我想说,菲律宾司法部长所说的并不正确,事实并非如此,实际情况是东帝汶的司法系统更加公正,”他坚定地说道。
在同一场合,阿尔诺尔福·特维斯的私人律师何塞·希梅内斯(José Ximenes)再次代表特维斯感谢全体东帝汶人民,并对东帝汶司法系统的运作表示赞赏。
何塞表示,最高法院决定不将他的当事人阿尔诺尔福·特维斯引渡回菲律宾原籍国,是基于两点理由:一是法院认为在菲律宾存在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事实和证据;
二是最高法院在最近的裁决中认定,如果阿尔诺尔福·特维斯被引渡回原籍国,他将面临残酷和不人道的待遇。
“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款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是明确禁止的。基于上述两点理由,最高法院以此为依据,拒绝将我们的当事人引渡回菲律宾,”他解释道。
要将一个人引渡回其原籍国,必须满足两项引渡条件,即符合2011年第15号法律关于国际司法合作和刑事事务的规定,同时也需考虑原籍国的实质性法律,特别是针对被引渡者的具体情况。
“但在我们的当事人案件中,菲律宾的实质性法律允许对阿尔诺尔福·特维斯适用死刑和无期徒刑,且有证据显示他将面临残酷和不人道的待遇,”他强调。
因此,这位私人律师认为,最高法院的决定是公正且适当的,且该决定已进入终审阶段。
“最高法院的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因为这是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如果菲律宾对此决定不认同,那也是他们的问题。这是各国法律的独立性问题,我们希望菲律宾能够遵守东帝汶的法律,因为东帝汶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
此外,他还感谢记者们在此期间一直对阿尔诺尔福·特维斯案件的进展进行报道,直到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弗洛伦西奥·米兰达·希梅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