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3月20日 (TATOLI)–最高司法法院(STJ)受理了阿尔诺尔福·特维斯(Arnolfo Teves Jr.)的辩护律师、私人律师何塞·希梅内斯(José Ximenes)于去年12月提交的上诉请求,要求最高法院不要将其客户引渡回原籍国菲律宾。
在对上述上诉进行分析后,最高司法法院于本周四通过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全体会议——玛丽亚·纳特西亚·古斯芒·佩雷拉(Maria Natércia Gusmão Pereira)、安东尼奥·埃尔德·维亚纳·多卡莫(António Helder Viana do Carmo)和埃迪特·帕尔米拉·多斯雷斯(Edite Palmira dos Reis)——决定驳回菲律宾政府向东帝汶政府提出的引渡特维斯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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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司法法院的这一决定基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关于引渡和驱逐的规定,该条款第三款明确指出,如果请求引渡的国家可能对被引渡者施以死刑或终身监禁,或者存在证据表明被引渡者可能遭受酷刑或不人道、侮辱性待遇,则不得进行引渡。
“在此项裁决中,上诉法院依据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款,驳回了引渡请求。上诉法院法官全体会议一致审议,基于宪法第35条第3款的理由,拒绝了针对阿尔诺尔福·阿里皮特·特维斯(Arnolfo Alipit Teves Junior)的引渡请求,” 引用自Tatoli获取的最高上诉法院裁决书。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2月15日,阿尔诺尔福·特维斯(Arnolfo Teves Jr.)的辩护律师、私人律师何塞·希梅内斯向最高司法法院提交了上诉,请求最高法院不要对阿尔诺尔福·特维斯实施引渡。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