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法院审理红树砍伐案,判决待定

帝力,2025年2月28日(TATOLI)—帝力第一审司法法院(TJPID)今日对被告A进行审判,被告被指控在帝力市克里斯托雷行政区赫拉地区砍伐了十棵红树,此事发生在去年。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事实,该案件发生在2024年3月23日,被告明知故犯,砍伐了位于赫拉海滨保护区内的十棵红树,而该区域与被告的土地相邻。

被告砍伐这些红树是为了建造房屋,但他声称并不知道自己的土地仅限于已划定的范围,同时距离红树区域的土地仍存在争议。

被告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故意违反法律的,但他仍然继续砍伐国家在保护区内受保护的红树。此外,被告明知该土地存在争议,却依然有意继续砍伐。基于被告的行为,公诉机关以破坏动植物罪名起诉被告,该罪名依据东帝汶《刑法典》第217条关于保护动植物的规定。

在庭审听证会上,被告否认了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被告A在帝力TJPID法院(Kaikoli)向法庭声明:“当时并不是我砍伐的,因为那段时间我正在SEFOPE参加培训课程。”

与此同时,证人AdS表示,他并未亲眼看到是谁砍伐了这些红树,但当他经过被告A的土地或庭院时,发现十棵红树已经被砍伐。

因此,证人立即询问家属是谁砍伐了这些红树,家属回答说是被告A所为。

代表公诉机关的检察官阿德里托·蒂尔曼(Adérito Tilman)请求法庭不要判处被告有罪,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犯下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行。

同样,被告A的辩护律师、私人律师马蒂亚斯·阿劳霍(Matias Araújo)也请求由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Francisca Cabral)法官主持的单一法庭,免除其当事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破坏动植物罪名。

辩方请求法庭免除其当事人罪名的理由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A参与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行。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法官将该案的最终判决日期定为2025年3月7日,以宣布对本案的裁决。

与此同时,此类罪行被视为国家对部分违反保护区土地规定的公民提出的争议性犯罪。因此,无需进一步查明指控事实。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