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军人过失杀人案庭审持续进行

帝力,2025年2月24日(TATOLI)—帝力初级司法法院(TJPID)于本周一针对东帝汶国防军(F-FDTL)成员TOS涉嫌过失杀人罪进行庭审。

在庭审听证会上,被告TOS选择发言权,他向法庭承认,公诉机关对他的所有指控均属实,没有任何错误。

被告陈述称,2024年2月12日中午12点,他驾驶一辆CRF型摩托车从帝力方向前往位于梅蒂纳鲁的部队基地,但在到达赫拉地区克鲁兹-博特路段时,他以高速驾驶试图超越前方车辆。然而,由于疏忽大意,他未能注意到前方情况,导致与从赫拉开往帝力方向的受害者X及其配偶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被告向法庭进一步说明,碰撞发生后,受害者X及其配偶摔倒在地,受害者头部撞击沥青路面,导致头部大量出血。

帝力初级司法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审理东帝汶国防军(F-FDTL)成员TOS涉嫌过失杀人罪的案件。图片来源:TATOLI/纳塔利诺·科斯塔

被告补充说,事故发生后,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将受害者送往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进行治疗,但受害者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

“对于这件事,我们两家已经通过家庭协商解决,我支付了5000美元并提供了一头水牛给受害者家属作为补偿。现在我们双方已经和解,关系也恢复了正常。”被告在帝力初级司法法院凯科利庭审厅内如是说道。

被告TOS公开向法庭表示,他所作的陈述完全出于自愿,并非受他人影响。他还向法庭表达了对自己行为的深深悔意。

“是的,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他坚定地说道。

与此同时,公诉机关检察官赫尔纳尼奥·兰热尔(Hernanio Rangel)对被告TOS的诚实态度表示赞赏,因为被告自愿向法庭承认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属实。

因此,检察官赫尔纳尼奥请求法庭对被告TOS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理由是被告在庭审中主动认罪,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完全属实。

检察官解释称,公诉机关之所以请求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是基于警方报告显示被告在弯道处直接撞击受害者。根据《道路交通法》,在弯道超车时必须注意道路中心线的分隔标志。然而,事故发生时,被告以过高速度驾驶摩托车,导致不可避免地撞上受害者及其配偶。

兰热尔还指出,被告在司法程序中积极配合,并与受害者家属妥善协商,提供了赔偿。因此,他请求法庭对被告TOS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

检察官兰热尔还建议法庭在作出判决后,将相关决定提交给东帝汶国防军指挥部,因为被告是国防军成员,指挥部应获悉此事,以便日后提醒被告在驾驶摩托车时务必小心谨慎。

被告TOS的辩护律师、公共辩护人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Manuel Exposto)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而非监禁,理由是被告已向法庭全面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

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进一步辩称,被告在此期间一直配合司法程序,并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因此请求法庭对被告处以罚款。

主审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Francisca Cabral)提醒被告TOS,今后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摩托车时务必小心谨慎。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主审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宣布庭审将于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点继续进行,届时将宣读对被告的判决结果。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24年2月12日中午12点左右,在赫拉-梅蒂纳鲁路段,被告TOS驾驶一辆红色本田CRF摩托车(车牌号T.2720TL),从帝力方向前往梅蒂纳鲁。

在驾驶上述摩托车时,抵达克鲁兹-博特路段(通往梅蒂纳鲁的道路)时,被告以过高速度行驶,试图超越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车辆。

在超车过程中,被告未能注意前方情况,导致与从帝力开往梅蒂纳鲁方向、由受害者及其配偶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撞。由于被告的疏忽大意,直接导致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

在此次事故中,两辆摩托车均受损,受害者当场摔倒在沥青路面上,头部撞击地面导致严重受伤,大量出血。随后,受害者和被告被紧急送往圭多·瓦拉达雷斯国家医院接受治疗,但由于头部重伤及大量失血,受害者最终未能获救。

被告TOS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摩托车时疏忽大意,缺乏应有的谨慎,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被告TOS被视为过失杀人罪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刑法典》第140条以既遂形式被起诉。

此次庭审由独任法官弗朗西斯卡·卡布拉尔主持,公诉机关由检察官赫尔纳尼奥·兰热尔代表,被告由公共辩护人曼努埃尔·埃克斯波斯托协助辩护。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