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克,2025年2月14日(TATOLI)—维克克市政组织与社区事务秘书阿卡西奥·德·索萨(Acacio de Sousa)呼吁维克克市政各村的村长在使用摩托车时,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满足村务工作的需求。
“我想请求各位村长和村务工作人员在使用摩托车时,不要将其用于私人活动,也不要借给他人用于其他用途。政府分配给村长和村务工作人员的摩托车,应专门用于村务工作的需要,并以负责任的方式使用,”阿卡西奥·德·索萨今天在维克克市政厅对记者表示。
他补充说,这些摩托车严禁村长用于商业活动或其他无关事务。
“这些摩托车不能用于商业活动,也不能借给他人。如果有村长不会骑摩托车,可以请求村务委员会中会骑车的成员帮忙,载送村长前往会议地点或村庄,但严禁其他人驾驶这些摩托车,”他说道。
根据已分发给村长和村务工作人员的摩托车使用通知函,若有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地方分权与地方政府总局(DJDGL)将与交通警察及国家资产总局协调,依据现有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在同一场合,组织与社区事务主任科斯梅·萨门托(Cosme Sarmento)补充说,已向村长和村务工作人员分发了编号为1/DJGL/MAE/2025的摩托车使用通知函,内容涉及对村长和村务工作人员的摩托车支持。
“我们已经分发了两个通知函,一个给村长,另一个给村务工作人员,说明摩托车的使用方式。通知函中规定,摩托车只能用于社区服务和官方会议,必须持有驾驶证,不得用于党派活动,不得借给他人,不得更改车牌号码或颜色。如果村长不会骑车,可以请求村务委员会成员协助,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在周六或周日因工作需要使用,必须有与活动相关的正式文件,”他表示。
在同一场合,维克克市政维克克镇乌艾莫里村村长弗朗塞利诺·安东尼奥·戈梅斯(Francelino António Gomes)表示,已收到组织与社区事务局分发的通知函,并承诺遵守其中的规定。
“今天,我们收到了通知函,我们会遵守其中的规则。如果我们没有按照通知函使用摩托车,我们会做出相应解释,包括对工作人员使用的摩托车。目前,村秘书在使用摩托车,车辆没有停放在乌艾莫里村办公室,因为那里缺乏安全保障。如果村办公室有安全措施,我们可以将摩托车停放在那里,”他说道。
根据数据,分配给36个村的摩托车共计72辆,其中村长使用的Verza型号摩托车36辆,村务工作人员使用的Revo Fit型号摩托车36辆。
记者:维托里诺·洛佩斯·达·科斯塔
编辑:坎西奥·希梅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