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争议总统任命上诉法院院长

帝力(Dili),2025年5月7日 (TATOLI)—法学家亚历山大·科特-雷亚尔(Alexandre Corte-Real)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法官玛丽亚·纳特尔西亚·G·费雷拉(Maria Natércia G. Ferreira)向国家议会(Parlamentu Nasionál, PN)提交了临时措施的争议请求,而非直接向共和国总统(Prezidente Repúblika, PR)提出请愿,涉及上诉法院院长阿方索·卡莫纳(Afonso Carmona)的任命问题。

他指出,向议会提交争议请求是为了质询目前在国家议会中拥有席位的五个党团,要求他们对司法组织法的修改和批准承担责任。因为正是通过这一修改,共和国总统依据《宪法》第86条的权限,任命了法官阿方索·卡莫纳为上诉法院院长。

“我认为我们需要仔细审视玛丽亚·纳特尔西亚的这一争议请求。我可以说,这件事存在可质疑之处,但按照法律程序,争议应提交给国家议会,而不是直接对外,特别是不能直接挑战共和国总统的决定,这是错误的。我们必须追溯问题的根源。根据我的了解,司法组织法赋予了共和国总统任命二级法官担任上诉法院院长的权力,”亚历山大·科特-雷亚尔在周三于凯科利(Kaikoli)国立东帝汶大学(UNTL)的工作场所接受TATOLI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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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作为公民,如果对某些问题持有异议,应当在认为程序不符合规范和流程时提出请愿。

亚历山大·科特-雷亚尔还提到,旧版的司法组织法规定,只有曾在最高法院担任法官的人才能被任命为上诉法院院长,但这条法律已经失效。

“这一任命符合宪法,因为共和国总统是依据《宪法》履行职责,任命上诉法院院长。《宪法》明确规定总统有权任命上诉法院院长。因此,我再次强调,共和国总统的这一行为是合宪的,而非违宪,”他强调。

记者:纳塔利诺·科斯塔(Natalino Costa)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Xisto Freitas da Pied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