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1月17日(TATOLI)—帝力初级司法法院(TJPID)今日通过法官Ivan Suritai宣读判决,决定对被告RML判处10年有期徒刑。RML因去年在椰树海滩(Praia dos Coqueiros)抢夺手机,导致Niusia Fangidai Soares Jong死亡,其母亲受重伤。
法院对被告RML判处10年徒刑,原因是法庭在审理此案过程中认定事实证明其犯下暴力犯罪,涉及东帝汶《刑法典》第254条规定的抢夺行为。
在庭审现场,法官Ivan Suritai宣布,此前在审理中,检察院指控被告RML犯下《刑法典》第253条规定的抢劫罪。然而,在听取被告及受害方的陈述后,合议庭将罪名从抢劫罪更改为暴力犯罪,依据《刑法典》第254条规定的抢夺行为。
“事实证明,当时被告与一名同伙共同行动,由被告驾驶摩托车。事实还证明,被告载着同伙,最终抢走受害者的手机。受害者试图追赶,但被告的同伙用木棍击打摩托车,导致受害者失去控制,最终与摩托车相撞,造成受害者女儿死亡,受害者本人受重伤,”法官Ivan在帝力初级司法法院Caicoli庭审现场宣读判决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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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表示,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否认了检察院对其的指控,称当时并无意指使同伙抢夺手机,同时也否认同伙JP抢夺手机的行为。直到到达某地点后,被告等人听说一名儿童受伤,才感到害怕并躲藏到同伙家中。
“法庭认为,尽管被告否认事实,但根据受害者(即死者母亲)的陈述,当时是被告驾驶摩托车。当受害者呼喊要求被告停车时,被告却继续高速驾驶,”他补充道。
因此,法庭认定被告在检察院和法庭上的陈述存在矛盾。最终,法庭判定被告及其同伙确实有抢夺手机的意图,且相关犯罪事实成立。因此,法庭决定对被告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法官Ivan还表示,法庭已告知被告,若不接受此判决,可通过辩护律师提出上诉,反对帝力初级司法法院的决定。
在同一场合,被告辩护律师Manuel Amaral表示,其当事人尚未接受法庭对被告所判刑罚的决定。
“我会考虑对法庭判处的刑罚提出上诉。因为在我的辩护中,我请求无罪释放。如果法庭判处重刑,那么我会考虑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他解释道。
记者:Natalino Costa
编辑:Xisto Freitas da Pied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