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力,2025年2月5日 (TATOLI)–负责司法与宪法事务的国家议会(PN)A委员会于周三开始就第15/VI(2a)号法律提案进行公开听证会,该提案涉及对2007年1月18日第18号法律的首次修订。
该法律提案涉及非东帝汶籍法官和公设辩护人的过渡性招聘制度,以及对2011年8月17日第9号法律的第二次修订,该法律批准了最高行政、财政及审计法院的组织架构。
委员会邀请的实体包括上诉法院(TR)和共和国总检察院(PJR),以听取他们对相关立法倡议的意见。
上诉法院院长德奥林多·多斯桑托斯(Deolindo dos Santos)表示,在听证会上,他们就政府提交给议会进行修订的法律提案发表了看法。
“我们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与A委员会的议员们进行了讨论。首先是关于法律规定未来两年合同期满后仅可续签一次,最多两年,也就是说最长可达四年,仅此一次。因为现行法律允许更长时间,但我们同意这次修订,因为这至少允许一些人来为东帝汶法官提供咨询,帮助他们学习,”他补充道。
因此,当合同期满一到两年后,法官可以从中学习,随后其他人也可以接替学习,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从更多人那里获取更多经验,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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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第二个要点是关于现行法律规定的评估问题,法律要求政府进行评估,但新提案将评估职责交给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检察委员会和最高公设辩护委员会,由他们进行评估并在六年后向政府和议会提交报告。
“这是个好举措,因为现行法律规定由政府负责,但现在交给这些委员会,因为这些人直接与委员会合作,在法院、检察院和公设辩护机构工作,至少他们了解情况。六年期满后,他们可以判断是否做得好,或者是否需要继续执行该法律,还是向政府和议会提出不需要继续,”他补充说。
上诉法院院长认为这一条件是合理的,但提案中提到,三个委员会提交报告后,由政府决定是否继续或终止该法律,对此上诉法院表示不同意。
此事属于议会的权限范围,因此上诉法院建议,如果议会批准修订,必须要求报告提交给政府和议会,随后由政府提出建议给议会,最终由议会决定,因为根据宪法这是议会的权限,政府不能单独决定。
另一方面,新增的第12a条规定,允许招聘顾问后,他们可以完全行使法官、检察官和公设辩护人在法院、检察院和公设辩护机构中的职能。
“我们不同意这一点,首先这涉及我们的主权问题,”他辩称。
他进一步表示,2014年已经发生了一些情况,当时由于他们也行使法官、检察官和公设辩护人的职能,导致所有相关人员被遣返。
“但我们认为不能再回头了。从2014年到2018年,我们没有顾问,我们独自前行。2017年,我们再次通过了一项法律,现在正在讨论修订,我们规定他们只能提供咨询,例外情况是解决法院和审计法院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以及进行检查,”上诉法院院长说道。
对于现在提出的修订,允许他们再次担任职务或行使法官、检察官和公设辩护人的职能,处理特殊案件,这涉及到主权问题。
第二个原因,他认为这对东帝汶公民构成了歧视。
“当我们说某个程序中,委员会可以决定让一名葡萄牙法官再次介入,处理所有案件,这就完了,他们又回去当顾问,那么对于其他将案件提交法院的公民来说,这个程序是否公平?”德奥林多质疑道。
因此,他方提出了上述意见,但从顾问的角度来看,目前没有明确立场,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但有条件开展工作,需要顾问支持以增加知识。
“但人力资源不足并不是理由,因为除了已经解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基本原因,今天我们对A委员会提到,根据政府预测,2025年7月将至少有13名东帝汶新法官加入法院,他们在这里接受培训,并在葡萄牙实习后返回,”上诉法院院长强调。
根据A委员会的议程,他们还将与司法部、公设辩护机构以及司法改革项目协调员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他们对该法律提案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委员会将撰写报告和意见,继续后续程序。
记者:Nelson de Sousa
编辑:Julia Chat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