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议会讨论《动产担保法》提案

帝力,2025年1月16日 (TATOLI)–国家议会(PN)负责司法与宪法事务的A委员会于本周四继续与相关机构举行公开听证会,讨论第10/VI(1a)号法律提案——《动产担保法律制度》。

参与讨论的机构包括财政部(MF)、东帝汶中央银行(BCTL,葡萄牙语缩写)、司法部(MJ)、上诉法院等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程序,这项法律提案已提交议会,并由议长转交委员会进行审查。首先进行初步程序,然后与与该提案相关的机构举行公开听证会。今天我们继续与这些机构进行公开听证,倾听他们对该法律倡议的意见以及来自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依据和观点,”A委员会主席帕特罗西尼奥·多斯·雷斯·费尔南德斯(Patrocínio dos Reis Fernandes)在议会场所结束听证会后向记者表示。

相关新闻:《动产担保法》将助力私营部门以低息获得信贷

该法律提案的内容涉及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银行与希望从银行获得信贷的公民之间的互动,以及银行在发放信贷时需要某种安全保障或担保的情况。

该法律提案包含100多条条款,目前仍处于听证阶段,后续将在专门讨论阶段进行具体审议。

根据委员会的议程,接下来还将与东帝汶的商业银行举行公开听证会,倾听他们对该立法倡议的看法,随后将编写报告和意见提交议会主席团,以便继续后续程序。

在同一场合,财政部长桑蒂娜·卡多索(Santina Cardoso)表达了政府对该法律提案的看法,认为这将进一步便利国内私营部门从银行获得信贷。

“财政部认为,当中央银行提出《动产担保法》提案时,从经济角度来看,我们的私营部门往往面临获取信贷的巨大困难。因此,这些问题属于私营部门改革的范畴,同时也需要商业银行建立信心,提供信贷获取条件,从而让私营部门能够更好地发展他们在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她表示。

因此,中央银行提出一个想法,即在土地所有权作为担保时,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但尚未完成,而私营部门中也存在一些情况,他们拥有动产资本,但银行往往不同意将其作为信贷担保。

“因此,我们看到缺乏法律基础和相关权限来解决这些情况。通过这一提案,中央银行与政府共同认为,当我们面临一些尚未有其他资产作为担保的情况时,可以考虑一些现有条件,以便获取信贷,”她说道。

据部长表示,从司法领域的部门来看,也认为可以通过现有立法来处理,但目前尚无途径使用动产作为担保,因此需要共同思考这一情况。

记者:Nelson de Sousa

编辑:Julia Chatar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