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启动儿童权利项目获欧盟资助

帝力,2025年2月6日(TATOLI)—国际计划东帝汶分会与政府通过社会团结与包容部(MSSI)、人权与司法监察员办公室(PDHJ)以及INDDICA,于今日推出儿童权利项目,主题为“自由做自己,为最弱势儿童赋能,争取他们的权利”。

“该项目的启动得到了欧盟的资金支持,作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国际计划牵头此项目,同时也与两家本地组织‘新视野男性’和‘未来’组织合作,”“未来”组织执行主任朱迪特·玛丽亚·德·索萨在帝力帝汶酒店对记者表示。

她解释说,该项目的资金来自欧盟,金额接近100万美元。项目将持续三年,从本月即2025年2月开始,至2028年1月结束,”她补充道。

该项目主要聚焦于四个城市,即包考、马努法希、埃尔梅拉和帝力。

与此同时,社会团结与包容部部长贝罗妮卡·达斯·多雷斯表示,保护儿童权利的政策已写入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儿童都有权接受教育及其他相关权利。

“目前,社会团结与包容部正全力与本地及国际组织合作,确保并保护儿童的权利,”她告知。

同样,儿童权利保护研究所(INDDICA)主席迪诺拉·格拉纳代罗表示,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弱势儿童的权利,不应以儿童的外貌或性别为由区别对待。

“作为INDDICA主席,我呼吁所有人承担起责任,为弱势儿童提供支持,让他们在面对困难处境时,比如遭受特定人群的暴力时,不必害怕为自己的权利发声,”迪诺拉说道。

在同一场合,人权与司法监察员办公室(PDHJ)负责人维吉利奥·达·席尔瓦·古特雷斯对国际计划及各本地组织表示自豪,他们推出此项目关注儿童权利,尤其是在教育领域,因为仍有许多儿童无法获得教育机会。

“就像过去一样,仍有许多儿童流落街头,一些未婚女性因身体条件而遭受社会欺凌。这些都是政府和家庭尚未充分贡献以确保儿童得到保护的情况,”他解释说。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8条保障儿童的保护,其中规定:

  1. 儿童有权获得家庭、社区以及国家的特别保护,尤其是在面对忽视、歧视、暴力、压迫、性虐待和剥削等行为时。
  2. 儿童享有世界公认的所有权利,如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权利,这些公约已被国家批准、接受或正式认可。
  3. 所有儿童,无论出生于婚内还是婚外,均享有同等的社会保护权利。

记者:费利西达德·希梅内斯

编辑:希斯托·弗雷塔斯·达·皮耶达德